光正鋼結構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,會議告訴于2013年7月11日以專人送達、電子郵件方法告訴各監事,本次會議應到監事3名,實到監事3 名,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劉蘭英女士掌管,本次會議的到會人數、招集舉行程序、議事內容契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關規定,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以下方案:
會議于2013年7月16日在新疆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上海路105號光正鋼結構股份有限公司三樓會議室舉行。江蘇鋼結構不存在變相改動征集資金用處的行動,契合公司和整體股東的利益。關聯批閱程序契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關聯規定。會議以3票贊同、0票對立、0票放棄的表決成果,審議通過了《運用擱置征集資金出資銀行理財產品的方案》
監事會宣布了如下定見:公司本次方案對不超越2.0億元的擱置征集資金采辦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,契合中國證監會公布的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 號—上市公司征集資金辦理和運用的監管需求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等關聯規定,有利于進步資金運用功率,可以取得必定的出資效益。淮安鋼結構不會影響征集資金項目的建造和征集資金的運用,贊同公司《關于運用擱置征集資金出資理財產品的方案》。此項方案需要提交2013年第2次暫時股東大會審議。